杭州市将“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列入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
网络直播已成为人们休闲娱乐、购物消费的主要方式之一。在直播蓬勃发展的同时,虚假宣传、套路促销、流量造假等行为也随之引发社会关注。今年以来,杭州市纪委市监委广泛征集社会意见,将“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列入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项目,重点对虚假宣传、商品掺杂掺假、侵犯知识产权等12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推动网络直播健康有序发展,促进行业走稳走远。
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市纪委市监委以“室组地”联动形式督查,压实市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对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违规行为治理的主体责任,及时督促开展纠治工作,推动出台《网络直播营销主体行政合规指导清单》《网络直播营销领域行政执法指南》等制度规定,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截至目前,全市已排摸约谈网络直播主体企业1.5万余家,共40家平台提交整改报告,实现主要直播营销平台行政约谈全覆盖。
大数据是监督的“利器”。上城区依托直播电商数字治理平台,建立虚假宣传、商标侵权、违反公序良俗等智能监测模型,将全区692家直播企业纳入监测。余杭区开发“余杭区消费投诉举报一件事”系统,利用大数据对直播营销投诉举报数据分析研判,监测违法线索。截至目前,全市通过大数据手段,共监测发现线索250余条,查办案件140余件,涉及食品、医美、服装等多个领域。
“我们将持续督促相关部门强化网络直播营销专项督查,释放从严管理的鲜明信号。与此同时,推动社会化共治,督促网信、公安、商务等部门互通协作、联合处置,打造杭州‘绿色直播间’,切实维护好、保障好人民群众利益。”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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